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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11 01:11: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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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市政府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行政收费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的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财政局主管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工作;市、区、县财政局主管本地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工作。市、区、县财政部门要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机构。配备收费管理人员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别纳入预算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对不同性质的收费资金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属于预算内行政收费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第五条 凡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按执行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就地上缴同级国库。由财政部门按照上交行政性收费单位所需经费支出管理归属的有关科室负责监督。
第六条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原规定全部或部分上缴省级主管部门的,须经省财政厅重新批准后方可进行汇缴。
第七条 各执收单位取得的行政性收费应在取得收费收入后三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费收入账面额不足1000元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十五天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时,应及时上缴国库,年末扫数缴清。
上级国库时,应使用“一般缴款书”,并填清收款单位(市、区、县财政局)预算级次和收款国库名称;上缴省级主管部门的通过银行办理转帐支付手续,上缴时间由各执收单位与省级主管部门商定。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量入为出,先收后用的原则,根据年初核定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依据行政收费收入的缴库情况,办理专项补助的核拨。
第九条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不得自行提留,不准以收抵支,以及挪用,截留。
第十条 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各项事业性收费,均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按财政部规定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农牧业税附加费等财政预算外资金收费项目。由征收或代征单位,按月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部门根据规定按照地方政府的安排使用,收费代征单位根据上缴财政部门的资金数按规定的比例提取
代征手续费,在收费总额中直接抵扣,按规定用途使用,但不得在已收费未上缴时提前提取
第十二条 实行财政全额管理,差额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纳入预算内管理及第十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医院的收费除外),一律按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费单位必须按月将收费资金足额上交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
使用时,由收费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使用,特殊情况下的用款需要,可随时报批。
第十三条 实行财政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收入中由同级财政核定周转金留单位使用外,按收费资金的结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保证专户储存单位正当用款,开户银行对业经财政部门批准支出的款项应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用收费资金搞基本建设和购买专控商品的,应先经财政部门审查落实资金来源,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放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进行发放。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使用资金时,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禁止巧立名目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用途的用款申请,有权不予审批拨付。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必须由本单位财务机构统一管理 ,其他内设机构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均不得管理此类资金,也不准在银行设立账户。
第十八条 行政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后,执收机关应在每年11月中旬前将下一年度各项“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编入本部门的预算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编制下一年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凡纳入预算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费在执行中如果收入和支出发生变化,收费单位应及时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每年1月底前根据上一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和支出(或补助经费支出)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核查,票据稽查及财务审计工作,督促收费单位将收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交存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或私分。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有权停拨单位经费、停止供应收费票据。停止自筹基建和专控商品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9月8日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2001]2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对药品实际价格的调查情况,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对氨基水杨酸钠等部分药品的零售价格方案(详见附表),现印发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价格的药品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共383种。其中,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148种(见附表一);其余235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见附表二),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2002年1月15日前制定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二、附表一和附表二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意见,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报我委,由我委核定并统一公布价格;我委制定公布价格前,可暂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附表一和附表二中所列GMP最高零售价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执行的价格。GMP企业名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进口药品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规定的GMP价格执行。拥有产品专利权的企业,可按照备注原研制药品所对应的价格执行。

四、申请单独定价的企业在我委公布其价格前,须先按本通知规定价格执行。

五、本通知下发后,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的药品价格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附表规定的价格从2001年12月28日起执行。

附表一:148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235种化学药品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一:
148种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医保目录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格GMP 非GMP 备注

1 89 对氨基水杨酸钠 胶囊 500mg*24粒 盒 3.0 2.3  
      片剂 500mg*100片 瓶 8.8 6.8  
      注射剂 2g 瓶 2.1 1.5  
      注射剂 4g 瓶 3.4 2.4  
2 90 利福平 滴眼剂 5mg:5ml 瓶 0.7 0.5  
      滴眼剂 10mg:10ml 瓶 1.0 0.8  
      片剂 150mg*100片 瓶 24.1 18.5  
      胶囊 50mg*100粒 瓶 15.5 11.9  
      胶囊 100mg*100粒 瓶 24.8 19.0  
      胶囊 150mg*50粒 瓶 14.0 10.8  
      软膏剂 10g 支 2.7 2.1  
3 91 硫酸链霉素 注射剂 100万单位 支 1.0 0.7  
4 92 盐酸乙胺丁醇 胶囊 250mg*100粒 瓶 21.0 16.2  
      片剂 250mg*100片 瓶 19.0 14.6  
5 93 异烟肼(雷米封)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9 3.0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5.5 3.9  
6 101 氨苯砜 片剂 25mg*60片 瓶 4.5 3.5  
      胶囊 50mg*100粒 瓶 11.5 8.8  
7 102 醋氨苯砜 片剂 400mg*100片 瓶 10.0 7.7  
8 105 制霉素 片剂 50万单位*100片 瓶 28.4 21.8  
      栓剂 100万单位*6粒 瓶 24.1 18.5  
9 116 阿昔洛韦 胶囊 100mg*24粒 盒 15.0 11.5  
      片剂 100mg*24片 盒 14.2 10.9  
      分散片 100mg*24片 盒 18.5 14.2  
      注射剂 250mg 支 16.0 11.4  
      注射剂 250mg/250ml 瓶 20.0 14.3  
      软膏剂 10g 支 3.8 2.9  
10 117 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 胶囊 30mg*20粒 盒 4.0 3.1  
      胶囊 100mg*30粒 盒 12.0 9.2  
      颗粒剂 50mg*18包 盒 9.4 7.2  
      颗粒剂 150mg*6包 盒 8.0 6.2  
      片剂 100mg*10片 盒 4.0 3.1  
      分散片 100mg*24片 盒 12.5 9.6  
      注射剂 100mg/1ml*10支 盒 4.2 3.0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4.0 2.9  
      注射剂 500mg/250ml 瓶 6.8 5.0  
      滴眼剂 0.1%*8ml 支 1.7 1.3  
11 121 吡喹酮 颗粒剂 15g*10包 盒 4.5 3.5  
      片剂 200mg*100片 瓶 46.4 35.7  
12 122 硫氯酚 胶囊 450mg*10粒 盒 33.8 26.0  
13 123 枸橼酸乙胺嗪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2.5 25.0  
14 124 硫酸奎宁 片剂 200mg*16片 盒 19.2 14.8  
15 125 磷酸伯氨喹 片剂 13.2mg*1000片 盒 19.1 14.7  
16 126 磷酸氯喹 片剂 250mg*1000片 瓶 114.4 88.0  
17 127 双氢青蒿素 注射剂 20mg*10支 盒 28.0 20.0  
18 140 甲苯咪唑 片剂 100mg*6片 瓶 2.4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安乐士。
      片剂 250mg*100片 瓶 3.3 2.5  
      注射剂 5mg 支 3.5 2.5  
19 141 盐酸左旋咪唑 片剂 250mg*100片 瓶 4.0 3.1  
20 147 喷他脒 注射剂 50mg*5支 盒 90.0 64.3  
21 153 阿司匹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3.2 2.2  
      片剂 50mg*100片 瓶 5.0 3.8  
      片剂 500mg*100片 瓶 6.0 4.6  
      肠溶片 50mg*30片*2板 盒 11.6 8.1
      肠溶片 75mg*10片*2板 盒 7.0 4.9  
22 154 布洛芬 胶囊 100mg*100粒 盒 5.2 4.0  
      缓释胶囊 300mg*10粒 盒 9.0 6.3  
      缓释胶囊 300mg*20粒 盒 17.6 13.5  
      凝胶剂 0.75g/15g 支 20.0 15.4  
      片剂 100mg*100片 瓶 5.2 4.0  
      片剂 200mg*100片 瓶 8.3 5.8  
      颗粒剂 200mg*10包 盒 6.5 5.0  
      注射剂 2mg*10支 盒 4.0 2.9  
23 155 索米痛 片剂 500mg*12片 袋 1.4 1.1  
      片剂 500mg*100片 瓶 5.5 4.2  
      注射剂 2%*5ml*5支 盒 3.1 2.2  
24 172 别嘌醇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6.0 12.3  
      注射剂 250mg*10支 盒 24.5 17.5  
25 173 秋水仙碱 片剂 0.5mg*100片 瓶 68.0 52.3  
26 176 恩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680.4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分装,商品名易使宁.
27 177 异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723.6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分装,商品名活宁.
28 180 硫喷妥钠 注射剂 0.5g 瓶 12.0 8.6  
29 181 盐酸氯胺酮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14.0 10.0  
30 186 盐酸利多卡因 注射剂 (40mg-50mg)/2ml*10支 盒 3.9 2.8  
      注射剂 100mg/5ml*10支 盒 4.6 3.3  
31 187 盐酸布比卡因 注射剂 0.75%*5ml*5支 盒 5.6 4.5  
32 188 盐酸丁卡因 注射剂 1%/2ml 支 1.4 1.0  
33 189 盐酸普鲁卡因 注射剂 150mg 支 2.5 1.8  
      注射剂 1g 支 7.6 5.4  
      注射剂 0.04g/2ml*10支 盒 4.2 3.0  
      注射剂 0.25%/20ml*5支 盒 6.1 4.6  
34 212 氯化琥珀胆碱 注射剂 100mg/2ml*2支 盒 6.2 4.6  
35 214 盐酸纳洛酮 片剂 0.4mg*6片 盒 80.2 56.2  
      注射剂 0.4mg/1ml*5支 盒 102.0 71.4  
36 220 葡萄糖酸钙 口服液 10ml*10支 盒 5.0 3.8  
      片剂 0.5g*100片 瓶 4.9 3.8  
      注射剂 10%/10ml*5支 盒 4.6 3.3  
37 222 维生素B1 片剂 10mg*100片 瓶 2.0 1.5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2.5 1.8  
38 223 维生素B12 注射剂 0.25mg/1ml*10支 盒 4.2 3.0  
      片剂 25ug*100片 瓶 2.2 1.7  
39 224 维生素B6 片剂 10mg*100片 瓶 2.3 1.8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2.8 2.0  
40 225 维生素C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5 2.7  
      注射剂 0.5g/2ml*10支 盒 3.4 2.4  
41 226 维生素D3 注射剂 30万iu/1ml*10支 盒 7.2 5.1  
42 242 盐酸精氨酸 注射剂 25%/20ml*5支 盒 22.4 16.0  
43 243 脂肪乳[中长链] 注射剂 10%/100ml 瓶 30.0  
    脂肪乳[长链] 注射剂 10%/250ml 瓶 45.0    
      注射剂 10%/250ml 瓶 62.0   原研制药品,无锡华瑞公司生产,商品名英特利匹特.
44 249 促皮质素 注射剂 25iu*10支 盒 79.1 56.5  
45 250 去氨加压素 片剂 100ug*15片 盒 121.6 85.1  
46 251 绒促性素 注射剂 1000iu/2ml*10支 盒 50.0 35.7  
47 255 醋酸地塞米松 片剂 0.75mg*100片 瓶 5.4 4.4  
      注射剂 2mg/1ml*10支 盒 3.5 2.5  
48 257 泼尼松 片剂 5mg*100片 瓶 5.2 4.0  
      片剂 5mg*1000片 瓶 51.9 39.9  
      注射剂 125mg/5ml 支 3.9 2.8  
49 258 氢化可的松 注射剂 25mg/5ml*5支 盒 5.6 4.0  
      注射剂 100mg/20ml*5支 盒 14.3 10.0  
50 267 苯丙酸诺龙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7.2 5.1  
51 268 丙酸睾酮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5.5 4.1  
52 269 甲睾酮 片剂 5mg*100片 瓶 7.4 5.7  
      注射剂 10g/20ml*5支 盒 4.3 3.1  
53 275 已烯雌酚 片剂 1mg*100片 瓶 4.0 3.1  
54 276 注射剂 注射剂 2mg/1ml*10支 盒 4.2 3.0  
55 281 醋酸甲羟孕酮 胶囊 100mg*50粒 瓶 159.0 111.3  
      片剂 100mg*100片 瓶 633.0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普维拉.
      片剂 250mg*15片 瓶 112.0 77.8  
      片剂 500mg*30片 盒 1009.0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法禄达.
      片剂 2mg*100片 瓶 6.5 5.0  
      片剂 5mg*100片 瓶 93.6   法玛西亚普强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普维拉.
56 282 黄体酮 片剂 2mg*100片 瓶 5.6 4.5  
      注射剂 10mg/1ml*10支 盒 4.9 3.5  
      注射剂 20mg/1ml*10支 盒 7.8 5.5  
57 288 胰岛素(普通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16.2 12.5  
58 289 中性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27.0 20.8  
59 290 精蛋白锌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单位 支 23.3 16.6  
60 293 格列本脲 片剂 2.5mg*100片 瓶 4.0 3.0  
61 294 盐酸二甲双胍 片剂 250mg*100片 盒 12.0 8.4  
      片剂 250mg*48片 盒 6.0 4.2  
62 301 甲状腺素 片剂 40mg*100片 瓶 9.2 7.1
63 303 复方碘溶液(卢戈氏液) 口服液 10ml 瓶 1.8 1.5  
64 304 丙硫氧嘧啶 片剂 50mg*100片 瓶 15.0 11.5  
65 305 甲巯咪唑(他巴唑) 片剂 5mg*100片 瓶 4.9 4.0  
66 314 雷公藤多苷 片剂 10mg*50片 瓶 31.2 24.0  
67 315 硫唑嘌呤 片剂 50mg*100片 瓶 111.8 86.0  
      片剂 50mg*100片 瓶 274.5   葛兰素公司生产,原研制药品,商品名依木兰.
68 320 环磷酰胺 片剂 50mg*100片 瓶 20.0 15.4  
      注射剂 200mg 支 4.0 2.9  
      注射剂 500mg 支 8.0 5.6  
69 322 塞替派 注射剂 10mg/5ml*5支 盒 22.5 16.1  
70 323 司莫司汀 胶囊 50mg*1粒 粒 22.0 15.4  
        50mg*5粒 盒 110.0 85.0  
71 324 盐酸氮芥 注射剂 5mg/5ml 支 4.2 3.0  
    苯丁酸氮芥 片剂 5mg*25片 盒 229.9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留可然。
72 334 阿糖胞苷 片剂 50mg*30片 盒 70.0 53.8  
      注射剂 50mg 支 7.7 5.5  
      注射剂 100mg 盒 62.9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赛德萨。
      注射剂 500mg 盒 241.4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赛德萨。
73 335 氟尿嘧啶 片剂 50mg*100片 盒 8.5 6.5  
      注射剂 250mg 支 2.3 1.7  
      注射剂 25mg/10ml 支 2.3 1.7  
      乳膏 100mg/4g 支 1.4 1.1  
      软膏 2.5mg/10g 支 1.2 0.9  
74 337 甲氨蝶呤 片剂 2.5mg*100片 盒 21.2 16.3  
      片剂 5mg*100片 盒 34.1 26.2  
      注射剂 5mg*5支 盒 10.8 7.7  
      注射剂 25mg/20ml 支 12.5 8.8  
      注射剂 100mg 支 32.0 22.9  
      注射剂 500mg/20ml 支 160.0 114.3  
      注射剂 1000mg/40ml 支 252.0 180.0  
75 339 羟基脲 片剂 500mg*24片 盒 26.0 20.0  
      胶囊 500mg*100粒 盒 124.8 96.0  
76 340 替加氟 片剂 50mg*100片 盒 24.7 19.0  
      胶囊 50mg*10粒 盒 2.5 1.8  
      注射剂 200mg/5ml 支 41.5 29.0  
77 344 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 注射剂 0.2mg 瓶 23.0 16.4  
      注射剂 0.1mg/5ml 瓶 15.0 10.7  
78 345 丝裂霉素 注射剂 2mg 瓶 12.5 8.9  
      注射剂 2mg 瓶 21.9   原研制药品,日本协和发酵工业株式会社生产,商品名丝裂霉素
      注射剂 10mg 瓶 60.0 42.9  
      注射剂 10mg 瓶 95.9   原研制药品,日本协和发酵工业株式会社生产,商品名丝裂霉素
79 346 盐酸阿霉素 注射剂 10mg 瓶 39.0 27.9  
      注射剂 10mg 瓶 80.4   原研制药品,法玛西亚普强公司生产,商品名盐酸速溶阿霉素
      注射剂 50mg 瓶 136.0 98.0  
80 347 盐酸平阳霉素 注射剂 8mg(冻干粉) 瓶 148.5 103.9  
81 351 高三尖杉酯碱 注射剂 1mg/1ml 支 4.5 3.2  
82 352 硫酸长春新碱(醛基长春碱) 注射剂 1mg 支 8.6 6.1  
      注射剂 1mg 支 30.0    
83 354 依托泊苷 胶囊 50mg*10粒 盒 413.0 318.0  
      胶囊 50mg*20粒 盒 1535.0   原研制药品,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格华止
      注射剂 0.1g/5ml 支 32.0 22.9  
84 359 氨鲁米特 片剂 250mg*100片 盒 150.0 115.4  
    氨鲁米特 胶囊 125mg*60粒 盒 63.0 48.5  
85 360 他莫昔芬 片剂 10mg*60片 盒 46.0 35.4  
      片剂 10mg*100片 瓶 76.6 53.6  
      片剂 10mg*10片 盒 7.7 5.4  
86 362 卡铂 注射剂 100mg 支 54.0 38.6  
      注射剂 150mg/15ml 瓶 282.6   原研制药品,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伯尔定。
87 363 盐酸丙卡巴肼(甲基巴肼) 片剂 2.5mg*30片 盒 29.4 21.0  
88 374 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 片剂 4mg*100片 瓶 2.1 1.6  
      注射剂 1mg/2ml*10支 盒 3.4 2.4  
      注射剂 20mg/1ml*10支 盒 2.6 2.0  
89 376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片剂 12.5mg*100片 瓶 3.6 2.8  
      片剂 25mg*100片 瓶 5.8 4.1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2.0 1.4  
      注射剂 50mg/2ml*10支 盒 3.1 2.2  
90 390 盐酸苯海索 片剂 2mg*100片 瓶 2.2 1.7  
      片剂 50mg*20片 盒 2.6 2.0  
91 391 左旋多巴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6.0 20.0  
      注射剂 250mg/20ml*2支 盒 9.8 7.0  
92 397 甲硫酸新斯的明 注射剂 0.5mg/1ml*10支 盒 8.0 5.7  
93 398 溴吡斯的明 片剂 60mg*60片 盒 26.9 18.8  
94 402 苯妥英钠 片剂 100mg*100片 瓶 5.7 4.4  
      注射剂 100mg 支 4.6 3.3  
95 403 丙戊酸钠 片剂 200mg*30片 盒 6.5 4.5  
      片剂 500mg*30片 盒 13.0 10.0  
      缓释片 500mg*30片 盒 98.0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德巴金.
      片剂 200mg*100片 瓶 14.3 11.0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11.8 8.4  
      注射剂 400mg 瓶 161.5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德巴金.
96 408 尼莫地平 胶囊 20mg*50粒 盒 6.5 5.0  
      片剂 20mg*50片 盒 6.5 5.0  
      片剂 30mg*20片 盒 4.8 3.5  
      片剂 30mg*20片 盒 51.5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尼膜同.
      注射剂 4mg*20ml*5支 盒 249.3 174.5  
      注射剂 2mg*10ml*5支 盒 156.0 109.2  
      注射剂 10mg/50ml 瓶 79.8 57.0  
      注射剂 10mg/50ml 瓶 206.0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尼膜同.
      分散片 20mg*30片 盒 11.8 8.3  
      分散片 20mg*50片 盒 18.2 12.7  
97 409 麦角胺咖啡因 片剂 1mg*12片 盒 15.6 12.0  
98 425 胞磷胆碱(胞二磷胆碱) 注射剂 250mg/2ml*10支 盒 23.8 17.0  
99 426 盐酸洛贝林(山梗菜碱) 注射剂 3mg/1ml*10支 盒 7.6 5.4  
100 427 尼可刹米 注射剂 375mg*2ml*10支 盒 4.9 3.5  
101 434 苯巴比妥 片剂 15mg*100片 瓶 1.6 1.1  
      片剂 30mg*100片 瓶 2.5 1.8  
      片剂 100mg*100片 瓶 4.8 3.7  
      注射剂 100mg/1ml*10支 盒 5.3 4.0  
102 438 甘露醇 注射剂 20%/250ml 瓶 5.3 4.0  
103 439 甘油果糖 栓剂 2g*12粒*2板 盒 9.3 7.1  
      注射剂 250ml 瓶 66.9 47.8  
104 441 奋乃静 片剂 2mg*100片 瓶 3.7 2.6  
      片剂 4mg*100片 瓶 5.9 4.5  
      注射剂 5mg/1ml*10支 盒 4.6 3.5  
105 443 氟哌啶醇 片剂 2mg*100片 瓶 4.0 3.0  
      注射剂 5mg/1ml*5支 盒 6.4 4.6  
106 445 氯氮平 片剂 25mg*100片 瓶 5.4 4.4  
107 446 舒必利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2.7 9.8  
      注射剂 100mg/2ml*10支 盒 4.9 3.5  
108 449 盐酸氯丙嗪 片剂 25mg*100片 瓶 3.6 2.8  
      片剂 50mg*100片 瓶 5.8 4.1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3.9 2.8  
      注射剂 50mg/1ml*10支 盒 6.3 4.4  
109 450 盐酸三氟拉嗪 片剂 5mg*100片 瓶 5.9 4.8  
110 464 阿普唑仑 片剂 0.4mg*24片 盒 2.7 2.1  
111 466 地西泮(安定) 片剂 2.5mg*24片 盒 1.9 1.5  
      注射剂 10mg/2ml*10支 盒 5.6 4.0  
112 474 盐酸阿米替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21.0 16.2  
113 475 盐酸丙米嗪(米帕明) 片剂 25mg*100片 瓶 11.6 8.9  
114 476 盐酸多塞平 片剂 25mg*100片 瓶 9.4 8.0  
      注射剂 25mg*1ml*10支 盒 2.7 1.9  
115 477 盐酸氯米帕明 片剂 25mg*50片 瓶 43.2 33.3  
      片剂 25mg*30片 瓶 41.4   原研制药品,诺华公司生产,商品名安拿芬尼.
      注射剂 25mg/2ml*10支 盒 37.8 27.0  
116 483 碳酸锂 片剂 250mg*100片 瓶 7.0 5.4  
117 484 氯化铵 片剂 300mg*1000片 瓶 13.0 10.0  
118 494 复方甘草 合剂 100ml 瓶 9.1 7.0  
      片剂 4mg*100片 瓶 6.2 5.0  
119 495 枸橼酸喷托维林 片剂 25mg*100片 瓶 4.5 2.7  
      注射剂 4000单位*10支 盒 11.2 8.0  
      缓释片 100mg*24片 盒 15.5 11.9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4 2.6  
120 505 氨茶碱 控释片 225mg*20片   14.4 11.1  
      注射剂 8mg 瓶 42.0 30.0  
121 506 硫酸沙丁胺醇 气雾剂 100ug/喷, 200喷 瓶 38.0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喘乐宁.
      雾化溶液 20ml 瓶 85.5   原研制药品,葛兰素公司生产,商品名全乐宁.
122 592 地高辛 片剂 0.25mg*100片 瓶 8.5 6.5  
      注射剂 0.5mg/2ml 支 0.8 0.6  
123 593 毛花苷丙(毛花苷C) 片剂 100mg*100片 盒 3.3 2.5  
      注射剂 0.4mg/2ml 支 1.4 1.0  
124 596 酒石酸美托洛尔 片剂 25mg*20片 盒 8.0 5.7  
      片剂 25mg*20片 盒 10.0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倍他乐克.
      片剂 50mg*20片 盒 15.8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倍他乐克.
      片剂 50mg*40片 盒 30.0 21.4  
      胶囊 50mg*10粒 盒 8.2 6.3  
      注射剂 2mg/2ml 支 20.0 14.3  
      注射剂 5mg/5ml*2支 盒 84.0 60.0  
125 598 硫酸奎尼丁 片剂 100mg*16片 盒 7.8 6.0  
      片剂 200mg*16片 盒 13.0 10.0  
      片剂 100mg*100片 瓶 42.9 33.0  
      注射剂 2mg 支 12.0 8.6  
126 599 盐酸胺碘酮 胶囊 200mg*30粒 盒 28.6 22.0  
      片剂 200mg*30片 盒 27.3 21.0  
      片剂 200mg*24片 盒 21.5 16.5  
      片剂 200mg*10片 盒 10.0 7.7  
      片剂 200mg*10片 盒 34.6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可达龙.
      注射剂 3mg*6支 盒 191.7   原研制药品,赛诺菲公司生产,商品名可达龙.
127 601 盐酸美西律 片剂 100mg*100片 盒 11.4 8.8  
      片剂 50mg*100片 盒 8.5 6.5  
128 602 盐酸普鲁卡因胺 注射剂 200mg/2ml*10支 盒 6.3 4.5  
129 603 盐酸普罗帕酮 注射剂 70mg/20ml*5支 盒 12.3 8.6  
      注射剂 35mg/10ml*5支 盒 7.7 5.5  
      片剂 50mg*100片 瓶 11.2 8.6  
      片剂 50mg*50片 瓶 5.9 4.5  
130 605 盐酸普萘洛尔 片剂 10mg*100片 盒 2.1 1.6  
      片剂 5mg*100片 盒 2.0 1.5  
      缓释片 40mg*10片*2板 盒 14.5 11.2  
131 606 盐酸维拉帕米 片剂 40mg*30片 盒 6.5 5.0  
      缓释片 120mg*30片 盒 31.7 24.4  
      缓释片 240mg*10片 盒 16.9 13.0  
      注射剂 5mg/2ml 支 1.0 0.7  
132 615 硝苯地平 缓释片 10mg*16片 盒 14.0 10.8  
      缓释片 10mg*30片 盒 27.0 20.8  
      缓释片 20mg*10片 盒 18.0 13.8  
      控释片 20mg*30片 盒 32.5 25.0  
      控释片 30mg*7片 盒 42.8   原研制药品,拜耳医药公司生产,商品名拜新同.
      分散片 5mg*60片 盒 18.2 12.7  
      片剂 5mg*100片 瓶 3.4 2.6  
      片剂 10mg*100片 瓶 3.5 2.7  
133 617 硝酸甘油 片剂 0.5mg*100片 瓶 4.9 3.8  
      注射剂 5mg/1ml 支 3.6 2.6  
      注射剂 5mg/5ml 支 4.5 3.2  
      膜剂 25mg*10贴 盒 39.0 30.0  
      喷雾剂 400微克/喷,12.2ml 瓶 81.6 62.8  
      气雾剂 14g/100mg 瓶 62.4 48.0  
134 618 硝酸异山梨酯 片剂 5mg*100片 瓶 2.6 2.0  
      片剂 10mg*100片 瓶 2.9 2.2  
      缓释片 20mg*20片 盒 24.0 16.8  
      缓释片 20mg*28片 盒 33.6 25.8  
      缓释片 50mg*20片 盒 43.2 33.2  
      注射剂 10mg/10ml 支 8.1 5.7  
      注射剂 10mg/100ml 瓶 14.3 10.2  
      注射剂 25mg/100ml 瓶 20.4 14.6  
135 625 甲磺酸酚妥拉明 注射剂 10mg/1ml 支 2.7 1.9  
      注射剂 10mg:1ml*5支 盒 41.5   原研制药品,瑞士诺华公司生产,商品名立其丁.
      注射剂 10mg 支 2.8    
136 626 复方降压片 片剂 100片 瓶 5.2 4.0  
      片剂 0.07g*50片 瓶 3.9 3.0  
      片剂 15片*4板 盒 5.0 3.5  
137 627 利血平 注射剂 1mg:1ml*5支 盒 5.5 3.9  
      片剂 0.25mg*100片 瓶 9.1 7.0  
138 638 卡托普利 片剂 25mg*100片 瓶 9.1 7.0  
      片剂 12.5mg*100片 盒 174.4   原研制药品,上海施贵宝公司生产,商品名开博通.
139 644 尼群地平 片剂 10mg*100片 瓶 5.2 4.0  
140 649 硫酸镁 粉剂 500g 包 5.2 4.0  
      注射剂 2.5mg:10ml*5支 盒 5.6 4.0  
141 650 硝普钠 注射剂 50mg 支 17.0 12.1  
142 657 盐酸肾上腺素 注射剂 1mg:1ml 支 2.1 1.5  
143 658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注射剂 2mg:1ml 支 2.8 2.0  
144 659 盐酸多巴胺 注射剂 20mg:2ml*10支 盒 6.3 4.5  
145 660 盐酸多巴酚丁胺 注射剂 20mg:2ml*10支 盒 26.6 19.0  
      注射剂 250mg 瓶 209.1   原研制药品,美国礼来公司生产,商品名独步催.
146 661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 注射剂 1mg:2ml*2支 盒 2.7 1.9  
147 662 重酒石酸间羟胺 注射剂 19mg:1ml*2支 盒 5.3 3.8  
148 670 尿激酶 注射剂 5万iu 支 28.8 20.1  
      注射剂 10万iu 支 46.2 33.0  
      注射剂 20万iu 支 73.9 51.7  
      注射剂 50万iu 支 133.0 93.1  
      注射剂 100万iu 支 212.8 148.9  


附表二:

235种药品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医保目录序号 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格GMP 非GMP 备注

1 95 吡嗪酰胺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1.8 17.8  
2 96 丙硫异烟胺 片剂 100mg*100片 瓶 36.0 27.7  
3 98 利福喷汀 片剂 150mg*20片 盒 51.0 39.2  
      胶囊 150mg*20粒 盒 52.0 40.0  
4 99 异烟肼/利福平 片剂 150mg/300mg*24片 盒 15.0 11.5  
      胶囊 150mg/75mg*1000粒 盒 20.0 15.4  
5 100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片剂 80mg/120mg/250mg*24片 盒 12.8 9.9  
6 104 沙利度胺 片剂 25mg*20片 瓶 41.6 32.0  
7 107 氟胞嘧啶 片剂 500mg*50片 瓶 175.0 134.6  
      注射剂 250mg/10ml*5支 盒 10.5 7.5  
8 108 氟康唑 胶囊 50mg*7粒 盒 78.6 60.5  
      胶囊 50mg*7粒 盒 216.0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胶囊 150mg*1粒 盒 28.8 22.2  
      胶囊 150mg*1粒 盒 64.8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片剂 50mg*3片 盒 33.8 26.0  
      注射剂 100mg/50ml 瓶 50.0 35.7  
      注射剂 100mg/50ml 瓶 240.3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80.0 57.1  
      注射剂 200mg/100ml 瓶 464.4   原研制药品,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
9 110 克霉唑 胶囊 250mg*10粒 盒 2.6 2.0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0.8 16.0  
      乳膏剂 10g:30mg 支 2.0 1.5  
      软膏剂 10g:30mg 支 1.4 1.1  
      栓剂 150mg 枚 0.9 0.7  
      水剂 10g/3mg 支 0.8 0.6  
10 111 两性霉素B 注射剂 25mg 瓶 60.0 42.9  
11 112 硝酸咪康唑 片剂 100mg*10片 盒 18.2 14.0  
      胶囊 250mg*10粒 盒 36.4 28.0  
      软膏剂 20mg:15g 支 8.9 6.8  
      乳膏剂 20mg:15g 支 13.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散剂 20mg/g,20g 瓶 8.2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栓剂 200mg*7枚 盒 22.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达克宁。
12 114 酮康唑 胶囊 200mg*10粒 盒 28.6 22.0  
      片剂 200mg*10片 盒 33.5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里素劳。
      乳膏剂 10g 支 11.4 8.8  
13 115 伊曲康唑 胶囊 100mg*7粒 盒 65.0 50.0  
      胶囊 100mg*14粒 盒 115.0 88.0  
      胶囊 100mg*4粒 盒 53.4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斯皮仁诺。
      胶囊 100mg*14粒 盒 168.0   原研制药品,西安杨森公司生产,商品名斯皮仁诺。
14 118 阿糖腺苷 注射剂 50mg 支 9.1 6.5  
      片剂 5mg*50片 瓶 40.0 30.8  
15 128 蒿甲醚 片剂 50mg*10片 盒 20.7 15.9  
      水剂 40mg/2ml*6支 盒 34.1 26.2  
16 131 磷酸咯奈啶 注射剂 250mg/1ml*10支 盒 10.0 7.1  
      注射剂 500mg/1ml*10支 盒 16.9 12.1  
17 135 青蒿琥酯 片剂 50mg*12片 盒 14.3 11.0  
18 138 乙胺嘧啶 片剂 6.25mg*1000片 盒 7.5 5.8  
19 142 阿苯达唑 胶囊 200mg*10片 盒 10.5 8.1  
      胶囊 200mg*2片 盒 2.4 1.8  
      片剂 200mg*10片 盒 10.5 8.1  
      片剂 200mg*10片 盒 12.5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商品名肠虫清。
20 144 磷酸哌嗪 片剂 500mg*100片 瓶 4.6 3.5  
21 150 葡萄糖酸锑钠 片剂 50mg*30片 瓶 8.2 6.3  
22 156 安乃近 片剂 500mg*100片 瓶 7.0 5.4  
      注射剂 500mg/2ml*10支 盒 2.9 2.1  
23 157 安痛定 片剂 100片 瓶 4.3 3.3  
      注射剂 2ml 支 0.3 0.2  
24 158 吡罗昔康 胶囊 20mg*50粒 盒 2.8 2.2  
      胶囊 20mg*25粒 盒 1.5 1.2  
      片剂 10mg*100片 瓶 3.3 2.5  
      片剂 20mg*50片 瓶 2.6 2.0  
      片剂 20mg*100片 瓶 5.0 3.8  
      片剂 20mg*6片,B-环糊精 盒 28.0   原研制药品,格兰泰公司生产,商品名喜来通。
25 160 对乙酰氨基酚 滴剂 15ml 瓶 10.0 7.0  
      片剂 300mg*100片 瓶 3.1 2.4  
      片剂 500mg*100片 瓶 4.7 3.6  
      片剂 500mg*10片 盒 1.8 1.4  
      控释胶囊 500mg*18片 盒 12.0 9.2  
      颗粒剂 160mg*10袋 盒 5.0 3.8  
      口服液 160mg/5ml,60ml 瓶 6.0 4.6  
      干混悬剂 4.22g:1.25g 瓶 7.8 6.0  
      干混悬剂 12.65g:3.75g 瓶 17.2 13.2  
26 164 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片剂 (150mg/125mg)*12片*2板 盒 16.9 13.0  
27 165 金诺芬 片剂 3mg*60片 盒 254.5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生产,商品名瑞得。
28 166 萘丁美酮 缓释胶囊 250mg*12粒 盒 14.7 11.3  
      缓释胶囊 500mg*10粒 盒 19.6 15.1  
      片剂 500mg*10片 盒 15.0 11.6  
      片剂 500mg*10片 盒 33.8   原研制药品,天津史克公司生产,商品名瑞力芬。
29 167 萘普生 片剂 100mg*100片 瓶 11.0 8.4  
      缓释片 100mg*100片 瓶 15.6 12.0  
      胶囊 125mg*10粒 盒 2.5 1.9  
      胶囊 125mg*40粒 盒 9.0 6.9  
30 168 舒林酸 片剂 100mg*20片 盒 14.6 11.2  
      片剂 200mg*10片 盒 11.8 9.1  
      片剂 200mg*10片 盒 18.4   原研制药品,杭州默沙东生产,商品名奇诺力。
      缓释胶囊 200mg*10粒 盒 19.8 15.2  
31 169 双氯芬酸钠 片剂 25mg*100片 盒 10.0 7.7  
      片剂 25mg*10片 盒 11.7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片剂 25mg*30片 盒 29.7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缓释片 100mg*10片 盒 18.0 13.8  
      缓释片 75mg*10片 盒 15.9 12.2  
      缓释片 75mg*10片 盒 32.4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扶他林。
      缓释胶囊 100mg*10粒 盒 18.5 14.2  
    双氯芬酸钾 片剂 25mg*20片 盒 8.0 6.1  
      片剂 25mg*10片 盒 13.3   原研制药品,北京诺华生产,商品名凯扶兰。
32 170 吲哚美辛 胶囊 25mg*100粒 盒 5.2 4.0  
      片剂 25mg*100片 瓶 4.5 3.5  
      栓剂 100mg*10粒 盒 3.5 2.7  
33 174 苯溴马隆 片剂 50mg*10片 盒 42.2 32.5  
34 175 丙磺舒 片剂 250mg*100片 瓶 23.4 18.0  
35 178 七氟烷 液体剂 250ml 瓶 3659   原研制药品,雅培公司生产.
36 182 丙泊酚(异丙酚) 注射剂 20ml 支 103.9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得普利麻.
      注射剂 500mg/50ml 支 299.0   原研制药品,阿斯利康公司生产,商品名得普利麻(PFS).
37 183 羟丁酸钠 注射剂 2.5g/10ml*5支 盒 9.8 7.0  
38 184 盐酸咪达唑仑 注射剂 10mg/2ml 支 17.9 12.5  
      注射剂 15mg/3ml*5支 盒 201.7   原研制药品,罗氏公司生产,商品名多美康.
      注射剂 5mg/5ml*10支 盒 167.8   原研制药品,罗氏公司生产,商品名多美康.
39 185 依托咪酯 注射剂 20mg/10ml*5支 盒 100.7 71.9  
40 196 氨酚待因[I号,II号] 片剂 10片*2板 盒 7.4 5.7  
41 197 苯噻啶 片剂 0.5mg*100片 瓶 3.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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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百零七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

(2012年9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邮政规划、建设、服务、快递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邮政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 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和民航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做好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邮政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投诉等环节的服务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邮政设施、维护邮政通信安全和畅通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和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用邮的原则和邮政建设要求,组织编制邮政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建设城市新区、商业区、开发区、工矿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改造、村镇建设,应当同时规划和建设配套的提供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第九条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的设计、建设和改造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

第十条 城镇街道、村庄名址牌和单位、住宅区的地址牌,应当标明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第十一条 建设城镇居民住宅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住宅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因建设需要,征收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网点或者相关邮政设施的,征收单位应当与当地邮政企业协商,在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按照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就近安置,所需费用由征收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扶持农村地区邮政设施和村邮站的建设。农村地区应当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受邮件的场所。

村邮站办理邮政业务,应当符合规定的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邮政企业应当对村邮站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 普遍服务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先书面报告邮政管理部门;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未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根据网点设置和服务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代办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和执行邮政法律、法规规定,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邮政企业将邮政营业网点改为委托代办网点的,应当具备办理信件、印刷品、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等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能力,不得降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应当符合普遍服务标准,并在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公布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资费标准、服务承诺、邮件和汇款的查询、损失赔偿办法以及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办法。

邮政企业应当在邮政信筒(箱)上标明开筒(箱)的频次和时间,并按照标明的频次和时间开取邮政信筒(箱)邮件。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收寄、投递邮件时,应当佩戴专用标志。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邮政业务代办人员、邮件代收人员对用户交寄的邮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频次,及时、准确、安全投递。

邮件收发人员接收给据邮件应当进行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在清单上盖章签收。给据邮件由用户签收,用户委托专人和专门机构代为签收的,视为用户本人签收。

用户收到误投的邮件,不得开拆、隐匿、毁弃,应当在收到邮件后及时通知邮政企业取回处理。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区、写字楼的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其主出入口设置收发(传达)室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应当由单位或者住宅区管理单位到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对具备投递邮件条件的用户,邮政企业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七日内安排投递;对不具备投递条件的,邮政企业应当将邮件投递至与用户协商确定的邮件代收点或者信报箱。

新建、搬迁或者更名的单位和住宅区,应当由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向当地邮政企业申报名址,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邮政企业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通邮。

第十九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寄递物品、限制寄递物品及其封装规格的规定,使用标准信封和符合法律规定的邮资凭证,正确书写邮政编码。依法需要当面验视内件的,用户应当接受验视。

邮政企业在收寄邮件时,发现用户交寄违禁物品的,不予寄递;已经收寄的邮件中发现有违禁物品的,邮政企业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寄递,并及时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海关。

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在邮件收寄验视工作中,依法对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及代办邮政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无故延误邮件投递时间;

(二)拒绝办理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或者擅自终止对邮政用户的服务;

(三)私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冒领、贪污、截留、挪用、延付邮政汇款;

(四)擅自改变邮政业务资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五)强迫、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搭售其他服务或者商品;

(六)出售、转让、出租、转借邮政专用标志;

(七)使用邮运车辆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和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或者以出租、转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邮运车辆。

第二十二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可以在有效时间内持据向收寄的邮政企业免费查询。邮政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邮政企业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延误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收发人员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延误的,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第二十四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二十五条 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快递车辆应当喷涂快递标志。

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收寄、投递快件时,应当佩戴专用标志。

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收取快件时,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快件的重量、资费、收寄时间、保价金额等信息。

快递运单应当符合服务格式合同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快递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快递企业实行加盟、代理经营方式的,应当与被加盟、被代理企业签定协议。

被加盟、被代理企业在运营安全、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形象、服务用品、用户投诉等方面,对加盟企业、代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加盟企业、代理企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

第二十九条 快递企业应当诚信经营,遵守承诺,符合快递服务标准和快递业务操作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快递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快递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贫困地区的邮政服务网点建设,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邮政企业给予财力、物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建立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补贴机制。

第三十二条 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以及交汇的汇款受法律保护。在邮件和快件的运输、传递以及处理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碍、检查、扣留。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依法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建设用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依法划拨,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设置邮筒(箱)、邮政报刊亭、报刊橱窗等邮政设施,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三十四条 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邮运车辆免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邮运车辆和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快递车辆在运递邮件途中,通过检查站、桥梁和隧道时,应当优先放行;需要通过禁行路线或者在禁停地段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车。

邮运车辆和快递车辆在揽收、投递快件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其通行、停靠及进住宅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所属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分支机构及其服务网点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免收工商登记费。

第三十六条 车站、机场等单位应当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转运邮件、快件提供固定场所和通道,保证优先、安全发运。

承运单位保管或者运输过程中,邮件、快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的,承运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快递业务,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支持快递企业进驻工业园区、商业区、住宅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和民航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寄递渠道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数据库;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工作数据。

前款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对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仿印邮票图案或者印制与邮票图案相似的印件以及生产通信使用的信封、特快专递封套、明信片、信件封装盒、信报箱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仿印邮票图案,应当报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批准。

印制通信使用的信封的,由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监制。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取得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损毁邮政、快递服务设施或者影响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隐匿、毁弃、非法开拆邮件、快件;

(三)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

(四)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

(五)未经批准,仿印邮票图案、对已发行的邮票图案进行再加工、经销仿印邮票图案;

(六)销售国家禁止流通的邮票、集邮品;

(七)经营、制作未经监制的通信使用的信封;

(八)冒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名义或者专用标志;

(九)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邮政用品。

第四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

用户对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答复申诉人。

第四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并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二)建立应急保障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控;

(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五)根据邮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指导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邮政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已经作出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项、第四十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邮运车辆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和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或者以出租、转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邮运车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未经许可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仿印邮票图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物品;

(四)未经批准,对已发行的邮票图案进行再加工、经销仿印邮票图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经营、制作未经监制的通信使用的信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冒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名义或者专用标志,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邮政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资凭证、邮政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服务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快递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

邮运车辆,是指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运递邮件的专用车辆。

快递车辆,是指经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喷涂快递标志的运递快件的专用车辆。

快递,是指在承诺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依法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