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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内容简介、序言/沈木珠

时间:2024-05-06 08:52:0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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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内容简介、序言


内容提要

本书为作者继《海商法新论》和《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之后的又一力作,是目前较全面系统论述我国外贸法律规定的一本理论专著。作者研修数年,自成体例,重点阐述我国外贸立法,结合国际惯例,比较外国法规,深入浅出,易学好懂。不仅可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人员学习参阅,而且可作为高等院校外贸法教材。

自序

在特区,人们已经开始忙于迎接90年代的到来,我却还忙于《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一书的修改校对。尽管颇有倦意,但还是与每一个在特区生活的人一样,对未来充满着希望。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的写作,已孕育数年,但迟迟未敢下笔。回想起来,正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深入进行的时候,承出版社约稿,我开始搜集资料。当时,一位朋友对我说,中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对外贸易基本法,且外贸体制改革尚未结束,大方向未明,原则性问题无法确定,外贸政策多变,在这种情况下,写作《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为时过早。

诚然,写这么一本书,以我的学养和实践,实不敢欣然应命。40年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实践,既要概括准确,又要深入浅出,让人好学好懂,确非易事。但是,诺大一个中国,其中有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近10个沿海经济开放区和1个开放省,外贸事业迅速发展,确又亟须这样一部教科书,供从事外贸工作的同志翻阅,供大专院校的学生学习。我国虽未颁布对外贸易基本法,可是,积40年的法律和实践经验,写作“对外贸易法律”这样一本书,尽管困难,还是可能的,且诚有必要,甚有意义。我相信,全国正在研究和从事这本书写作的同仁一定不少,我们身处特区,更有义务为国家外贸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势”之使然,我想,这份热情,将会为读者朋友所接受。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书稿初步完成。它根据我国制定、缔结和参加的大量法律、双边条约和国际公约以及案例、资料,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性质、特征、作用和内容进行力求全面系统的阐述。全书共分14章,第1章概括了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以及我国新时期对外贸易的性质、特征和管理体制;第2章简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概况;第3章叙述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及其职权;第4章论述了各种外贸企业及其法律地位;第5章主要阐述我国外贸合同适用的法律、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第6、7、8、9章分别论述如何对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检验、监管、征收关税和外汇管理等问题;第10章详述了对外贸易运输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各种运输合同的订立、履行,海运提单的性质、作用,租船合同主要内容以及提单公约的具体规定等;第11章介绍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条款的内容以及投保险别的选择等问题;第12章是关于对外贸易支付结算问题的论述;第13、14章详细论述了如何处理对外贸易纠纷问题。

由于篇幅所限,本书在选材上,尽力求新;论述上,简明扼要。部分章节,在阐述对外贸易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论述我国新时期颁布和参加的外贸法律和国际贸易公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国际贸易惯例,联系实际案例以及引用外国的某些具体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以求得对问题有较深刻的理解。
本书的写作,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朱奇武老先生的指导和出版社率蕴铤先生、张步勇先生的热诚帮助,在此,一并鸣谢!
拙作匆忙赶就,无论内容见解,或体例结构,谬误及疏忽之处必定不少,至祈各界专家和朋友批评指正。
沈木珠
1989年12月15日
深圳大学粤海门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马政[2009]86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马鞍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及历年来荣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含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并保持荣誉人员的待遇、管理工作。国家、省对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劳动模范称号由市人民政府授予。

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奖励的具体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卫生、民政、住房和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 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每4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比例控制在全市人口万分之一以内。

对在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由市政府及时命名表彰,具体工作程序另行制定。

第五条 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和各行各业的原则,对经营者、领导干部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予以严格控制。

第六条 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勤奋劳动,无私奉献,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每次评选的具体标准在评选前专门制定。

第七条 评选市劳动模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基层推荐、上报。被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二)初审。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全面审议、确定,再向市评选办公室推荐。行业主管部门不在本市的由市评选办按照行业名额分配数进行评选。

(三)考核。对推荐的人选,市评选办公室组织专门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意见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

(四)审定。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定。

(五)公示。市评选办公室对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确认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六)报批。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报请市政府批准。

第八条 对劳动模范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以一次性奖励为主。

第九条 经批准的工人、农民人选由市政府授予“马鞍山市劳动模范”称号,经批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由市政府授予“马鞍山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第十条 劳动模范享有以下待遇:

(一)对有学习要求的劳动模范,单位支持其参加脱产或业余学习、培训。

(二)劳动模范每年体检一次,在职劳动模范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退休劳动模范和农民劳动模范由所属县区工会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县区政府承担。

(三)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市总工会每年组织部分劳模开展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费用上给予定额补助。

(四)对低收入的市级劳动模范、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劳动模范给予低收入补助和特困帮扶,具体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补助标准应随工资及物价水平变动及时调整。

(五)符合城市廉租房配租条件的劳动模范,可优先安排,逐年解决。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劳动模范的各项待遇,并根据按劳分配、奖励先进的原则,结合本单位情况实行其他奖励措施。

第十二条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检查落实,统筹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在职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由所在行业、地区、单位的各级工会负责;退休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社区、街道负责;农民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动模范日常管理的主要任务有:

(一)弘扬劳动模范精神、总结推广劳动模范创造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作方法;

(二)从劳动模范中,向各级人大、政协及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选;

(三)密切与劳动模范的联系,倾听劳动模范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劳动模范参与社会活动,发挥劳动模范的社会示范作用;

(五)维护劳动模范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模范的奖励和待遇;

(六)教育和引导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努力工作,做出新贡献。

(七)建立劳模档案,动态掌握所辖范围内劳动模范基本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一)伪造主要先进事迹或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

(二)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受到行政撤职、开除处分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四)非法离境的。

第十六条 取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市劳动模范被取消荣誉称号,即停止其享受的劳动模范待遇。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需作进一步明确的,由市总工会会商有关部门作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湖南省常德市信息化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信发〔200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子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将从2005年起对各子网站进行全面考核。现将《“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信息化领导小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对市直各有关单位网站的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和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服务功能,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

  纳入“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范围的子网站。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是子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信息的维护、信息审核、信箱管理、互动管理、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等内容。

  子网站建设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市信息化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其中信息的维护、信息审核、信箱管理、互动管理由市信息化办考核,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由市信息化办牵头,特邀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参与。

  四、奖惩措施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评选,评出前10名为“全市优秀政务网站”。其中:从区县(市)及管理区中取前2名,从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常单位中取前8名,每年年底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子网站建设或对子网站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标准。



“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基分
评分标准

建设内容


统一域名

统一备案

统一标识

统一信息发布系统

统一基本栏目

统一计数器

统一公务邮箱

统一数据平台
1.5

1.5

2.5

6

3

1.5

1.5

2.5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按基分扣分。





信息维护
1、建立完善的信息维护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审核分布、信息报送程序,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2、每个月对所负责的静态信息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修正更新;

3、明确专人负责采编工作,将本单位的信息每天上传、更新。
5







5





14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漏办一次扣0.5分;



无专人扣2分,信息上传、更新不及时每一次扣1分。

信箱管理
1、确定专人负责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公务电子邮箱申请、发放、注销、更改、公布等,及时收发、处理各类电子邮件;

2、每天收发公务电子邮箱邮件两次。
4







4
每一个环节未达要求扣0.5分;







每漏办一次扣0.5分。

互动管理
对主网站“市民留言”中涉及有关单位工作的贴子及时给予回应。
8
发生一起无回应的扣0.5 分。

网络安全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5
缺一项扣2.5分。

信息保密
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5
出现泄密一次全扣,并取消评先资格。

网站点击率
子网站必须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搞好信息服务,提高点击率。
30
点击率排名子网站第一名满分,每往后退一名扣0.2分。